威宁县2024年“特岗计划”招聘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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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岗人数:396
报名时间:5月27日9:00至5月29日18:00
现场资格审查:6月2日至6月5日
准考证打印:6月13日至6月15日
笔试科目:6月15日上午9:00至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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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充实农村学校师资力量,提高农村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 人事部 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4〕1号)和《省教育厅 省委编办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4年“特岗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函〔2024〕25号)、《市教育局 市委编办 市财政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毕节市2024年“特岗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毕教发〔2024〕10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中央“特岗计划”,逐步解决我县农村中小学校师资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提高农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农村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和城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
二、招聘计划
2024年,“特岗计划”在我县实施,共招聘396名。其中,初中196名,小学200名。具体分学科岗位招聘计划详见《威宁县2024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计划表》(见附件1)。
三、招聘原则
(一)“特岗计划”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原则。
(二)符合“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岗位要求,不得将特岗教师安排在非乡镇及以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含村小、教学点)或非教师岗位。
(三)“特岗计划”招聘的教师服务期为三年,特岗教师服务期内纳入当地教师队伍统筹管理。
(四)重点为乡村学校补充特岗教师,持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进一步加强道德与法治、体育与健康、科学、信息科技、艺术、劳动、心理健康等紧缺薄弱学科教师的补充。
四、招聘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二)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93年5月27日及以后出生)。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8年5月27日及以后出生)。
(三)学历条件
初中、小学阶段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师范类专业为主(小学阶段可适当招聘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毕业生)。
(四)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考。报考人员须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人员不予聘用。
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段、学科要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报考人员教师资格证书的学科学段要与报考岗位的学科学段一致,高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可报考向下学段相应学科。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书可报考小学全部岗位。
(五)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参考教育部公布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详见附件2。
(六)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或国家在职在编公职人员不得参加特岗教师招聘考试。
(七)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八)中央“特岗计划”教师岗位面向全国招聘。
五、招聘方法、程序及时间安排
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入职审查-签约上岗的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段内登录“贵州省特岗教师招聘报名系统(网址:https://117.187.201.56/)”进行注册报名,报考人员上传报名系统照片标准为1寸蓝底免冠照,图片质量不高于295×413像素,大小不得超过1MB。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名信息,报名截止时间之后无法更改,因信息有误所产生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须于5月30日9:00后登录系统,自行下载打印《贵州省2024年特岗教师招聘报名表》。
1.网上报名时间段:2024年5月27日9:00至5月29日18:00(未在规定时间段内进行网上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
2.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如实填报报名信息(含本人基本信息和报考岗位信息等),应对在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报名与考试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我县的一个学科岗位进行报名。
(二)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是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对象及条件的人员,在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录取签约、岗前培训等任何环节中一经发现并查实,一律取消资格,已被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同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段:2024年6月2日至6月5日,每天上午8:30-下午5:30。
2.现场资格审查地点:威宁县第十小学(威宁北收费站前行500米右转开华家园内)。
报考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规定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现场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人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3)毕业证书。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贵州省2024年特岗教师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
(5)属退役军人报考的,还须提供《退伍证》。
(三)笔试
笔试实施全省统一考试,统一考试时间。
1.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段:2024年6月13日至6月15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根据报名系统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电子身份证、社保卡、驾驶证等)参加笔试,参加笔试考试人员要认真熟悉准考证的注意事项,并妥善保管,除规定时间外,不再开放准考证打印通道。
2.笔试考试时间及地点:2024年6月15日上午9:00至11:30,考试总时长150分钟。
笔试在威宁县城内学校进行,具体考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分值及内容:笔试每套题总分100分,其中学科专业知识70分、教育综合知识30分。学科专业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作为中小学教师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教育综合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对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
4.报考人员参加报考学科笔试。笔试科目为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英语、历史、地理、科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科技、体育与健康、艺术、劳动、心理健康、学前教育等16个学科。音乐、美术、舞蹈考艺术科目。考试科目不分学段。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将公示在威宁县人民政府网,报考人员可查看本人笔试成绩。报考人员若对成绩有异议,可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复印件于公示期内按照有关规定申请查分,逾期不予办理(具体地点公示时一并公布)。
(四)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的具体方式、办法及评分标准,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见威宁县人民政府网公布的面试方案,具体在《毕节市2024年“特岗计划”实施方案》的面试要求框架下进行。
(五)体检
1.体检时间及地点:见威宁县人民政府网公布的《体检须知》。
2.体检要求:参加体检人员数与设岗数的比例为1:1。按照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满足优先录取条件之一的进入体检,均满足或均不满足优先录取条件的依次以笔试成绩、二次面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对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满足优先录取条件之一的进入体检,均满足或均不满足优先录取条件的依次以笔试成绩、二次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六)入职审查
体检结束后,我县将按照《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教育部令第50号)、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黔检会〔2019〕9号)和贵州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要求对拟聘人员是否有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进行线下入职审查。同时,还将通过“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准入查询平台”对拟聘人员进行准入查询。入职审查和准入查询合格后,面向社会公布拟聘人员名单。
(七)签约上岗
1.公布名单:经体检和入职审查及准入查询合格、公示无异议后,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报考人员须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人员不予聘用。
2.签订聘用合同:我县将按照公办教师的聘用办法,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统一对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并派遣到设岗学校上岗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空缺的名额,按有关规定依次递补聘用或者调剂计划。
3.签约和报到时间:见威宁县人民政府网公布的《签约和报到须知》。
六、待遇及政策保障
(一)“特岗计划”教师服务期为三年,服务期内纳入当地教师队伍统一管理。聘用期内工资发放参照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执行,由同级财政保障,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同等条件下在薪酬待遇、职称评聘、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五险一金),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二)我县将按规定做好入职前的师德教育与教学培训等工作。各有关部门,要落实好周转宿舍等安排,切实解决特岗教师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三)特岗教师三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由县人民政府统筹按照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及时纳入当地教师编制,落实教师工作岗位,做好相关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连续计算工龄和教龄,工龄和教龄时间以特岗教师实际缴纳社保的时间为准。办理接转手续时,不再对特岗教师增设考试、体检等项目,接转后不再实行试用期。对重新择业的,将为其办理户口迁移等事项提供方便条件和必要的帮助。
七、其他要求
一、特岗教师招聘的相关资讯将在“威宁县人民政府网首页(https://www.gzweining.gov.cn/sy/)”进行公开发布,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同时须保持通讯畅通。
二、我县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
三、 我县“特岗计划”招聘相关问题,请致电咨询,电话:0857-6226823;报名系统故障及咨询电话详见报名系统首页。
八、监督投诉
省教育厅和市、县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报考人员如发现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可向省、市、县有关部门举报。
附件:1.威宁县2024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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