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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54、下列选项中,可作为通告发文字号的是( )。

A

市政告字〔2018〕04号

B

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7号

C

国办发〔2019〕第34号

D

人口厅发〔2017〕65号

正确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发文字号。 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发文顺序号组成。年份、发文顺序号用阿拉伯数字标注;年份应用全称,用六角括号“〔〕”括入;发文顺序号不加“第”字,不编虚位,在阿拉伯数字后加“号”字。故本题答案为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