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标尺教师APP
考教师 金标尺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登录金标尺教师
A
复议机关可作出确认行政行为违法的复议决定
B
申请人申请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
C
复议机关可以是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上一级主管部门或者本级人民政府
D
复议机关应当在接到复议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复议决定
正确答案 :A B C
解析
【事考帮答案】ABC。考查法律-行政法。
A项:《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三项 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三)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2.适用依据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办案超过法定期限属于违反法定程序。故A对。
B项:第十一条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故B对。
C项:第十二条 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故C对。
D项: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故D错。
综上,故本题选ABC。
相关试题
30. 下列公文必须标注签发人的是( )。
8. 下列关于刑法追诉期限的规定,正确的是( )。
20. 建立经济特区是我国实行对外开放中的伟大创举,2017年7月,在习近平总书记见证下,《深化粤港澳合作推进大湾区建设框架协议》签署; 2019年8月,《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审议通过;2020年10月11日,《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 2025年)》公布,这一系列重大顶层设计的陆续制定出台,是党中央赋予深圳的新使命,也是对深圳提出的更高要求。这体现的哲理是( )。
24. 2021年7月1日习近平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新的征程上,我们必须紧紧依靠人民创造历史,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站稳人民立场,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尊重人民首创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紧紧依靠人民群众的根本原因是人民群众( )。
12. 2021年8月,沈某至甲公司购买某品牌轿车一辆,当日签订《购车合同》与《委托服务协议》,约定由甲公司代理原告办理车辆保险等事宜。10月2日,甲公司向沈某交付车辆、车辆三包凭证、车辆保单、售前检查证明等相关材料。10月中旬,沈某意外发现该车辆在9月12日已有过维修记录,其维修项目已超过售前检查范畴,更符合后续维修特征。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8. 甲将自己的汽车为抵押向乙借款10万元并当场签订抵押合同,三天后甲与乙完成抵押登记,那么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 )
64. 运动是物质的根本属性和存在方式。下列选项中符合这一原理的有( )。
17. 截至2022年底,四川省三级医院数量居全国第一位。( )
4. 甲绑架乙,向乙的父母勒索钱财,乙父母无法拿出该笔款项。甲见无法要到钱财,便杀害乙逃走。甲的行为构成绑架罪与故意杀人罪,应数罪并罚。( )
60. 李某通过网络招募人体模特私拍摄影者,并租借公寓作为拍摄场地,安排模特分场次供摄影者拍摄,其中,李某多次安排一个模特和一个摄影者进行“一对一”的“裸拍”。在拍摄过程中,模特按照摄影者的要求,全裸以及摆出各种挑逗姿势。根据上述案例,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18. 近两年我国城市以千兆光网和5G为代表的“双千兆”网络建设推进加速,截至2022年底,我国千兆用户超1亿户。( )
53. 王医生2020年6月入职甲医院,2020年8月15日起至2022年8月14日期间,前往乙医院进行医师规范化培训,并与甲医院保留人事关系。王医生与甲医院之间签订了《医师规范化培训协议书》和补充协议。协议约定培训结束后,王医生需返回甲医院工作且服务期不少于5年,如果王医生违约,需向甲医院支付违约金及其培训期间的相关全部费用。培训结束后,王医生提出离职,甲医院要求其支付培训期间的工资、补贴、五险一金共计25万余元,违约金6万元,下列关于本案的说法正确的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