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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70. 叶某为抢劫财物在某昏暗场所将陈某打昏。叶某的朋友柳某正好经过此地,柳某得知真相后应叶某的要求提供照明,使叶某顺利地将陈某钱包拿走。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

叶某与柳某构成抢劫罪的共同犯罪

B

叶某构成抢劫罪,柳某构成盗窃罪,属于共同犯罪

C

叶某是共同犯罪中的主犯

D

柳某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

正确答案 :A C D

解析

【事考帮答案】ACD。考查法律-刑法。承继的共犯,是指先行为人已经实施了一部分实行行为之后,后行为人以共同实行的意思参与实行犯罪的情况。如在先行为人以抢劫故意实施了暴力手段的场合,后行为人知情后参与实施的取得财物的行为,是抢劫行为的一部分,而不是独立的盗窃行为。故对后行为人的行为应认定为抢劫罪。当然,如果他人已经将犯罪行为实施完毕,中途加入进来的人不成立共同犯罪。本案中,柳某是利用了叶某先前已经实施的犯罪行为,即将陈某打昏,因此,叶某与柳某成立抢劫罪的共同犯罪。但如果叶某已经将陈某打成重伤,则柳某不对重伤结果承担刑事责任,即叶某属于抢劫致人重伤,柳某是一般抢劫行为。故B错。叶某主动发起抢劫,单独使用暴力,积极获取财物,对于抢劫罪起主要作用,是主犯;柳某仅为叶某的抢劫提供照明帮助,不是主要行为人,是从犯。故本题选A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