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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李某的行为属于贪污既遂
B
李某的行为属于贪污未遂
C
李某的行为属于盗窃既遂
D
李某的行为属于盗窃未遂
正确答案 :C
解析
贪污罪(《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受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本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还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 盗窃罪(《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的行为。 贪污罪与盗窃罪的区别是:①前者除侵犯财产外还侵犯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后者只侵犯了财产;②前者的对象仅限于公共财物,后者的对象既可以是公共财物,也可以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物;③前者的行为包括利用职务之便的侵吞、窃取、骗取及其他手段,后者的行为分别是特定的窃取、骗取与侵占行为,不存在利用职务之便的问题;④前者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后者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本题中李某虽然在行为方式上是窃取,似乎符合贪污罪客观方面的特征,但李某所窃取的2万元营业款并没有利用其记账员的职务便利,因为营业款是出纳员保管,所以其行为构成盗窃罪。 盗窃罪的既遂与未遂区别是:盗窃行为已经使被害人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时,就是既遂。至于行为人是否最终达到了非法占有并任意处置该财物的目的,并不影响既遂的成立。 本题中李某已经将营业款藏到垃圾袋中,在事实上已经脱离了银行的控制,因此,其行为已经构成盗窃既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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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犯罪的中止,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犯罪的主体一定是国家工作人员的有( )。
下列哪一项不属于刑法中剥夺政治权利的内容( )。
甲欲杀乙并开枪射击乙,但乙患有心脏病,因枪声所惊,致心脏病突发而死。则甲构成( )。
下列哪种情形尚不能认定为犯罪( )。
甲吃饭时与乙发生冲突,将乙打成重伤。在羁押期间,甲精神失常。经鉴定是由于羁押而引发的精神障碍。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下列选项中属于主刑的是( )。
下列关于共同犯罪的表述正确的有( )。
下列行为属于共同犯罪的是( )。
甲某认为乡公安员乙某办事不公,致其“坐班房”丢脸,因而怀恨在心。某日酒后,妻子责骂甲某是“班房坯”。甲某被激怒,转身操起一把长约1.2米的钢叉,声称要把乙某和乙某的女儿刺死。他携钢叉去乡里寻找乙某未果,便沿路来到供销社门市部顺手拿走一瓶乐果农药,夹在腋下,来到乙某女儿的工作单位,声称:交出乙某的女儿,与其他人无关!该单位的职工说乙某的女儿不在。他不相信,到车间里寻找也未找到,被工厂保安控制住。甲的行为( )。
死刑是我国刑罚体系中最严厉的惩罚手段,下列关于死刑的说法,正确的是( )。
下列有关犯罪认定的表述错误的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