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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教师 金标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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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张某
B
李某
C
某商店
D
王某
正确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民法。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本题中,李某擅自将借来的手表出售给商店,属于无权处分,但商店取得手表是善意的,并支付了合理对价,且手表完成了交付,因此适用善意取得,商店取得手表的所有权。随后商店将该表出售给王某,则该手表的所有权属于王某。故本题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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