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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教师 金标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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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抑郁症属于严重精神病,甲没有责任能力,不承担故意杀人罪的责任
B
抑郁症不是严重精神病,但甲的想法表明其没有责任能力,不承担故意杀人罪的责任
C
甲虽患有抑郁症,但具有责任能力,应当承担故意杀人罪的责任
D
甲具有责任能力,但患有抑郁症,应当对其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正确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
《刑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这说明精神病人并非都不负刑事责任,即,仅患有精神病还不够,还要“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能力”,才不负刑事责任。本案中,甲显然具有对自己的犯罪行为的辨认和控制能力,他是在完全清醒的情形下犯的故意杀人罪。因此,甲应当负完全刑事责任。故本题答案为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