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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20.甲和乙是邻居,为房屋间的通道占用发生争吵,当甲拉乙到材民委会评理时。乙躺在地上大喊“打死人了!”丙闻声赶来劝开,在乙的要求下把乙搀扶回家。之后,乙告到当地派出所,派出所根据丙“听到喊声赶到,见乙躺在地上”的证词,对甲拘留3天,甲不服,向市公安局申请复议,市公安局经审查认为派出所越权处罚,决定撤销派出所对甲的处罚。半个月之后,甲所在地县公安局认定甲殴打乙致轻微伤害,对甲作出拘留5天的处罚,甲更加不服,再次向市公安局请复议,市公安局审理后认为,县公安局对甲的处罚偏重,作出变更拘留5天为罚款60元的处罚。甲不服,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材料回答18-22题。 假如甲因纠纷对乙进行了殴打,经公安局认定属于轻微伤害,情节较轻。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

应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B

应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C

应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D

应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

正确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治安管理处罚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故C项说法正确,A、B、D项说法错误。故本题答案为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