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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丁某在回家途中不慎掉入没有设置明显标志且未采取安全措施的坑中,造成骨折,遂于 2016 年 12 月 10 日找到建设项目的发包人和承包人要求赔偿,但两单位相互推诿。丁某故于 12 月 13 日前往法院提起诉讼,途遇台风阻挡,只好折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本案诉讼时效期间于 2019 年 12 月 10 日届满

B

丁某 12 月 13 日的行为引起诉讼时效中断

C

发包人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D

承包人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 :A

解析

法律常识。
A 项正确,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依照《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二款:“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因此,本案诉讼时效期间于从 2016年 12 月 10 日起满三年到 2019 年 12 月 10 日届满。
B 项错误,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因此,丁某 12 月 13 日途遇台风阻挡未能去法院起诉的行为不能引起诉讼时效中断。
C、D 项错误,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规定:“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此,承包人为施工人,应当对丁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发包人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故本题答案为 A 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