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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教师 金标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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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的权利
B
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发表意见的权利
C
指导学生学习发展,评定品行及学业成绩的权利
D
选举权和被选举的权利
正确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教师法》。
《教师法》第七条规定,教师享有下列权利:(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五)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六)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故D项符合题意。
A、B、C项:均属于教师法规定的教师权利,本题为选非题,故排除。
故本题答案为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