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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教师 金标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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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国家利益和地方利益
B
国家利益和个人利益
C
国家利益和集体利益
D
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正确答案 :D
解析
【金标尺解析】本题考查《教育法》。
《教育法》第八条规定,教育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故D项符合题意。
A、B、C项均不符合题意,故排除。
故本题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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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实行( )制度: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
10.教育法律救济的行政救济、司法救济是由国家机关运用国家强制力实施的。
15.《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总则第一条规定,为了保障适龄儿童、青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 )制定本法。
2.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有( )。
教师在所从事的教育教学活动中,严格按照宪法和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使自已的教育教学活动符合法制化。这就是( )。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教师考核的内容包括( )。
18.教师可以利用休息时间个别辅导学生并获取适当的报酬。
2.教师对学校做出的处理不服,提起申诉的机关是( )。
24.教师不得有谩骂、体罚、变相体罚或其他侮辱学生的行为,因为学生享有( )。
6.国家建立以财政拨款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为辅的体制,逐步增加对教育的投入,保证国家举办的学校教育经费的稳定来源。
4.凡年满八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必须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32.《教育法》规定,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人员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