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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张某和李某拟成立一家家居公司。恩利公司出卖一批货车,张某认为家居公司需要这批货车,便以自己的名义与恩利公司签订了购买合同。恩利公司交付了货车。后家居公司未能成立,且尚有100万元的购车款未支付给恩利公司,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恩利公司只能请求张某承担购车款

B

恩利公司可以请求李某承担购车款

C

张某与李某各按50%的责任向恩利公司支付车款

D

张某与李某按拟定的出资比例向恩利公司支付车款

正确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合同。
《民法典》第七十五条规定,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未成立的,其法律后果由设立人承受,设立人为二人以上的,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故本题答案为B。
注意:由于法条的更新,故本题答案更正为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