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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题 15.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自出生时产生,至死亡时消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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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 :

解析

本题考查民法。
《民法典》第十三条规定,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民法典》第十八条规定,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民法典》第二十条规定,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民法典》第二十一条 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因此,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与自然人的年龄和精神状态有关,并不是题中说的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故本题说法错误。